根据“北京交通订阅号”的消息一、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维护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的规定,北京市交通部门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了修订,并明确从2021年9月28日起,禁止乘客乘坐电动交通工具进站乘车。
《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综合各方意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对第六条、第十四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增加了“不携带电动交通工具和其他妨碍站车通行或者可能影响运行安全的物品,但用于无障碍目的的电动轮椅除外”的内容,明确乘客不得携带电动交通工具进站乘车。第十四条第九项删除“自动平衡车”内容,明确乘客“不得使用折叠自行车、滑板车、旱冰鞋、滑板等。在车站和车厢内,并不允许携带充气气球进站。”